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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何赟 通讯员王建生) 结婚近30年的夫妻,由于家庭贫困又要供养两个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无奈之下,妻子远赴北京打工,五年不曾回家。不想丈夫竟隐瞒事实真相以其失踪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且重新组建了家庭。近日,由云南省曲靖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抗诉的赵某与其丈夫李某离婚一案,法院经再审后,对该案财产部分进行了改判,有效地维护了赵某的合法权益。   1977年10月李某与赵某结婚,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儿。1998年,为供养两个女儿上大学,赵某外出到北京打工。2004年初,李某隐瞒赵某在北京打工的事实,以赵某外出至今下落不明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审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共同财产集资房一套及部分生活用品归李某所有,其他物品由李某补偿折价款1万元给赵某。   可人在外地打工的赵某并不知情,直到2004年3月初赵某与在昆明的小女儿通电话时,听到电话里女儿泣不成声地说“父亲已和她人结了婚”,赵某才知道自己被丈夫抛弃了。   针对该案中李某隐瞒事实骗取离婚有过错,且女方对家庭、子女照顾较大,应多分财产为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2005年3月23日,曲靖市中级法院裁定:由原审法院对该案财产分割部分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近日,法院作出改判,由李某付给赵某房屋折价款人民币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