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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起诉期间对方纠缠怎么办?

如果对方威胁涉及到人身安全,在起诉后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二、对方不愿要离婚有哪些方式可以解决?

1、向法院起诉再次离婚。我国的相关规定表明,我国的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满足条件的可以合法缔结婚姻也可以自由结束婚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离婚,但为了保障另一方不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自由,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经调解不成,不予离婚,六个月后,可提起第二次离婚,这时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是婚姻破裂的,应当准许离婚。   

2、夫妻协商协议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商离婚,一方不愿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积极主动与对方沟通,商议对方能离婚的条件,能接受的,则可签订离婚协议,也有可能,一经沟通协商,发现夫妻感情还能持续,取消离婚的念头。   

3、达到法定离婚的情形。对方个人的意愿不愿离婚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或者是达到了法定离婚的条件,法院一经调查发现对方真有出现重婚或者婚内与他人同居的、家暴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赌博或者吸毒等情节恶劣的以及夫妻双方因为感情破裂,确实已是分居两年的,法院应当予以离婚,尤其是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因此,若是有对方犯错的证据,则可要求离婚。

离婚起诉期间对方纠缠该问题要根据骚扰的程度来决定,但是如果对方的骚扰已经给被骚扰者带来严重的后果,那么可以选择报警。但是,必须明确一点,双方在起诉离婚阶段直至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且判决生效前,双方依然是合法夫妻,双方理应尽到家庭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