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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小年轻刚出社会打拼没多久,想着父母出资一部分金钱资助小两口购买婚房。实际上,父母的这种出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是算作债权债务中的借贷关系亦或是赠与合同中的无偿赠送呢?

  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但有个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即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

  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是以借贷出资的,离婚时可以提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同偿还。

  条文中的“应当认定”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

  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至于该项出资是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婚姻法解释有相关规定。该解释规定,当婚前出资,原则上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婚后出资,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

  但是,该解释也规定了例外情况,即父母对该项出资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有选择决定权,可以“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一般情况下,要证明是“明确表示”过的,则需要有书面赠与协议。最好经过公证,否则在将来的离婚诉讼中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如何区分是借款还是赠与

  父母出资如果是出借,就让夫妻俩共同打个借条,算作共同债务,日后一并偿还。

  父母如果婚后出资购房但想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子女,就写个书面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该房是赠给自己子女的,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