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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赌博女方上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4、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5、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6、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7、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

8、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9、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二、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离婚冷静期的适用原则是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条件是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起诉一方可以直接持起诉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冷静期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在这30天内双方任意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使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情形,而不适用于诉讼离婚的情形。

法律规定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在于通过离婚冷静期让夫妻双方谨慎对待婚姻,给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和理智思考、妥善抉择。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情形发生。这样既能保障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作出正确冷静的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